发文标题: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经企[2007]3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发文时间: 2007-1-30
实施时间: 2007-1-3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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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现将《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厦门市财政局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厦门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改善厦门市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调动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中小企业风险补偿金是指:由市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补偿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后出现损失时,相应承担本金部分最终损失10%的资金。
  第三条 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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