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金政办发[2010]33号
发文部门: 金华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0-6-4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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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婺城区、金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四日
  金华市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市区城镇医疗保障体系,减轻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共金华市委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2010]5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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