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关于调整2010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6-25
实施时间: 2010-6-25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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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区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城镇个体劳动者:
  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金政发[2005]104号、金市劳通[2010]24号等文规定,企业单位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的个人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今年申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0日。具体申报工作规定如下:
  一、企业单位职工(含事业单位非编人员)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且缴费基数上限为6870,下限为1370,平均不得低于1550。
  二、城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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