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财政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首批动漫企业年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文网发[2010]19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3-31
实施时间: 2010-3-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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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首批被认定的动漫企业:
  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以下简称《办法》)和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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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动漫企业年审材料.doc    
附件2:动漫产品列表.doc    
附件3:动漫企业动漫软件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动漫企业营业税情况表.doc    
附件5:2009年度动漫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