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法[2010]6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3-24
实施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行政复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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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1号,以下简称“《规则》”)已经公布,并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地税系统行政复议机关及其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依照执行。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新《规则》在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定位、办理程序、工作要求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各级税务机关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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