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预算科目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预[2010]2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
发文时间: 2010-4-12
实施时间: 2009-12-22
法规类型: 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341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金库北京各代理支库: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设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关预算科目的通知》(财预[2009]455号)转发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交强险营业税和交强险罚没收的收入级次
  “交强险营业税”(预算科目代码101030301)和“交强险罚没收入”(预算科目代码103050121)设定为市级收入科目,收入缴入市级国库,专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2:2010年1-5交强险营业税缴库情况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