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办价检[2010]15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0-6-23
实施时间: 2010-6-23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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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为确保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执行到位,规范粮食收购企业价格行为,维护种粮农民利益,我委决定开展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范围
  (一)检查对象
  承担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任务的中储粮总公司直属企业,以及委托收储库点和延伸收购库点(包括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区的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二)检查范围
  1、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执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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