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海关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办理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商务资字[2010]31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4-28
实施时间: 2010-4-2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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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外商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我市办理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一)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的通知》(商资发[2010]93号)
  (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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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    )公司关于办理采购设备免 退税资格审核的申请书.doc    
附件2、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 退税资格审核表.doc    
附件3、研发费用支出明细和清单.doc    
附件4、采购进口设备支出明细和清单.doc    
附件5、采购国产设备支出明细和清单.doc    
附件6、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