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完善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管理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地[2010]12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25
实施时间: 2010-8-1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576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适应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土地增值税证明管理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是指本市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出具的纳税人在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过程中涉及土地增值税征免税情况的法律文书,仅供纳税人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手续时使用。
  二、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由纳税人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依申请开具,未经纳税人的申请不得开具涉税证明。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在北京市范围内需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变更手续的纳税人,均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但下列情况除外:......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doc    
附件2: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审核表.doc    
附件3:受理通知书.doc    
附件4:审核流程表.doc    
附件5:土地增值税涉税证明申请表.doc    
附件6:提交资料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