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合作、赞助行为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工商财字[2010]111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0-4-20
实施时间: 2010-4-20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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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合作、赞助行为的暂行规定》已于二○一○年四月十五日经第五次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规范合作、赞助行为的暂行规定
  一、行政机关内设和直属机构,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同外部任何组织商谈、开展和受理、接受涉及财物利益的合作及有条件和无条件的赞助(支持、支助等,下同)。
  二、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补充公共事务管理经费不足和开展社会公益事业支出,经批准可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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