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在税务系统开展向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2009]46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09-8-24
实施时间: 2009-8-24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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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2009年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表彰了第七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在受表彰的49名个人和31个集体中,湖南省醴陵市国家税务局局长颜建民同志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于洪分局被授予“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他们是近年来税务系统在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切实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是税务系统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学习的榜样。
  国家税务总局号召,全国税务系统要认真学习“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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