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内地税字[2009]1号
发文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9
实施时间: 2009-3-26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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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盟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加强依法治税工作的通知》(财税〔200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盟市财政、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对本地区越权减免税、税收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清理,于2009年3月26日前将清理检查报告(含电子文档)报送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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