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函[2010]34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10
实施时间: 2010-6-10
法规类型: 土地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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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规定,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调整普通标准住宅面积和价格标准。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电〔2008〕12号)规定,自2008年12月1日起,普通住房面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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