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财税[2010]713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14
实施时间: 2010-5-14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废止公告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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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部分到期停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财税[2009]13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补充如下内容,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我市下列文件于2008年12月31日到期后,全文停止执行。
  1、《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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