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管综[2006]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6-4-5
实施时间: 2006-4-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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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单位:
  为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行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国资事发[1995]89号)和《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闽政管综[2003]8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并征得省国资委的同意,现将《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省属事业单位 (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管理,确保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决策的合法、科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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