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建[2009]100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发文时间: 2009-12-31
实施时间: 2010-1-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4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厅(局)、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
  为加强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林业健康发展,保障国家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等七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财建[2009]1号)规定,我们制定了《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林业成品油价格补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二〇......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表一:国有林业企业、林场、苗圃20__年林业用油量统计表.xls    
附表二:__县20__年林业用油量统计表.xls    
附表三:__省(自治区、直辖市)20__年林业用油量统计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远洋渔业、林业等行业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建[2016]13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交通运输部,农业部
发文时间:2016-4-13
实施时间: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