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标和考核规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库[2010]3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0-3-9
实施时间: 2010-3-9
失效时间: 2010-12-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国债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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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规范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标和考核工作,财政部制定了《财政部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标和考核规则》,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财政部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标和考核规则
  一、招标方式
  地方政府债券(简称地方债)面向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简称承销团)招标发行,采用单一价格荷兰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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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财政部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应急投标书.doc    
附件2:财政部代理发行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