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实行网络化数据采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国税函[2010]188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6-7
实施时间: 2010-6-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391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试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函〔2009〕83号)要求,我省作为四个试点省市之一,自2009年4月1日起,对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试行了“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同时运行了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系统(以下简称稽核系统)。该系统开通至今,运行平稳、效果明显。
  为了进一步做好海关缴款书稽核工作,提高工作效......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