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综[2010]4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4-30
实施时间: 2010-7-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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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山东省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加强财政票据使用单位财务监督,防止乱收费、乱集资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根据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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