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综治办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税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综办通[2010]32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4-27
实施时间: 2010-4-27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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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综治办、公安局、财政局、建委(建设局、房产局)、人口计生委(局)、地税局、工商局:
  为加强和规范我区出租房屋管理,提高社会管理水平,服务经济建设,根据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09]102号),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现就加强和规范出租房屋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区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人口流动规模持续扩大,每年流入我区和在区内流动、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人口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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