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国税函[2010]50号
发文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2-26
实施时间: 2010-2-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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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作进一步明确,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按照我区现行退免税管理体制,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和宁东局国税局,由市级局办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认定、受理、审核、审批工作;其它地市局,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认定、受理、初审由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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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监管台帐.doc    
附件2: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监管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