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加强外经贸行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四条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劳部发[1996]443号
发文部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发文时间: 1996-12-31
实施时间: 1996-12-31
法规类型: 行业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428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本部直属事业单位,各外贸中心,本部各直属总公司,各商会、协会、学会:
   为了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经济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巩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外经贸行业的会计工作质量,我部制定了《加强外经贸行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四条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加强外经贸行业会计基础工作的四条规定

  为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维护经济秩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巩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的成果,进一步提高外经贸行业的会计工作质量,结合外经贸行业会计基础工作实际,特做出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