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31
实施时间: 2010-5-31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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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收征管,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税局关于开展全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0]26号)的要求,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决定自2010年6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查范围为全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所有的经营性房产和土地。
  二、自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所有用于经营性的房产和土地,其房屋产权所有人、房产出租或承租人、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实际使用人,都应进行自查,依法填报《房屋、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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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房屋、土地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