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2010]5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0-6-1
实施时间: 2010-6-1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资源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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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疆工作座谈会关于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的决定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0一0年六月一日
  附件: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疆工作座谈会关于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的决定精神,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适用于在新疆开采原油、天然气缴纳资源税的纳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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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