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明确200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备案申请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9]35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9-12-2
实施时间: 2009-12-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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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24号)的有关规定,现对我市2009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备案申请工作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项目范围
  企业申请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项目,须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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