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电[2010]211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0-5-31
实施时间: 2010-6-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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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近年来,随着国际、国内能源市场供求形势变化,国内天然气价格偏低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促进资源节约,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引导天然气资源合理配置,决定适当提高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完善天然气相关价格政策和配套措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国产天然气出厂价格,完善相关价格政策
  (一)适当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取消价格“双轨制”。各油气田(含西气东输、忠武线、陕京线、川气东送)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每千立方米均提高230元。同时将大港、辽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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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或首站)基准价格调整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