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举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公通字[2010]131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10-4-28
实施时间: 2010-4-2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工商商标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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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财政厅2010年4月28日以粤公通字[2010]131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举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积极性,严厉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活动,加大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力度,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东省公安厅对提供有效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线索的有功举报人员进行奖励,并做好举报人员身份资料保密。
  第三条 举报人提供有效犯罪线索,是指在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未被执法机关发现之前,以书面材料、电话或者其它形式向广东省公安机关举报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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