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潭岭水电厂上网电价问题的复函
发文文号: 粤价函[2010]26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4-12
实施时间: 2010-4-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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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东电网公司,潭岭水电厂:
  根据我局《关于调整上网电价的通知》(粤价[2009]277号)规定,潭岭水电厂的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32.96分,为避免当地税收政策变化给电厂造成的冲击,现明确潭岭水电厂不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31.09分。
  广东省物价局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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