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10]6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0-3-31
实施时间: 2010-4-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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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42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发改价格[2010]429号文管理权限划分的规定,列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定价管理范围的药品,我局将按法定程序重新修订我省的管理目录,在新的《广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公布之前,对列入国家发展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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