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广东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综[2010]7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0-5-24
实施时间: 2010-5-24
失效时间: 2024-3-2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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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委),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10]1号,我厅已以粤财综[2010]30号文转发)的规定,现就我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以下简称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启用的各项准备工作
  按照财综[2010]1号文件的规定,从2010年7月1日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将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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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广东省财政票据盘点、核销表.xls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粤财综[2024]15号
发文部门: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2024-3-27
实施时间:2024-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