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8]37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8-4-23
实施时间: 2008-4-23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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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1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全面开展土地占用情况和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
  各级财税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密切合作,共同组织开展对纳税人土地占用情况及土地税收缴纳情况的清查工作。
  (一)清查范围和重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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