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10]8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27
实施时间: 2010-5-27
失效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046
评论人次: 2
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机构,各基层分局:
  为优化网上抄报税系统的运行和管理,市局完善了《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网上抄报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