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普安县兴贵煤矿转让收入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5]230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30
实施时间: 2005-12-30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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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
  你局《黔西南州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普安县兴贵煤矿转让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请示》(州地税呈[2005]4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转让煤矿取得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项目的确定问题。鉴于普安县兴贵煤矿是在普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组织形式为个人经营,对该经营者黄铁彪将煤矿开采权、矿井等财产一并转让取得的所得,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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