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8]77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30
实施时间: 2008-6-30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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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印发〈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根据上述通知规定,我省确定贵阳市地方税务局为实施《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税务检查的主管税务机关。
  二○○八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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