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5]76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5-8
实施时间: 2005-5-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贵州
阅读人次: 245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40号)印发给你们,并结合地税系统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近年来,税收征管模式由专管员固定管户制向管事制转变之后,一些征收机关把管理限定在审查纳税人报送的资料报表上,忽视了对纳税人具体生产经营(税源变化)情况的掌握,造成管理力度减弱,出现了“疏于管理......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