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文文号: 人社厅发[2010]41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0-4-23
实施时间: 2010-4-23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24个部委制定印发的《全国服务业标准2009年-2013年发展规划》(国标委服务联〔2009〕7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构建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适应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现就开展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会保险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工作。近年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