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4]271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9-28
实施时间: 2004-9-28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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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02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级地税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票,暂无条件使用计算机开票的,可使用全省统一启用的手写版《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附件一)。
  二、各级地税机关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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