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4]22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11
实施时间: 2004-8-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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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补充,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为加强对代开票纳税人的管理,代开票纳税人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法时,采取按季与主管地税机关结算税款。
  二、各级地方税务局要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协作,加强对货物运输纳税人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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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