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0]170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12
实施时间: 2000-6-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营业税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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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万州、黔江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0]3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一、勘察设计单位在其改为企业前,其经费来源是由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划拨的,仍按事业单位的税收政策执行。
  二、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的(即由事业单位性质依法改制为企业),自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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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四条废止:

发文标题: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渝地税发[2007]199号
发文部门: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8-27
实施时间:2007-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