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国税发[2010]72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12
实施时间: 2010-5-12
失效时间: 2016-9-9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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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国家税务局,各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深圳市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
  为切实加强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内部工作职责,明确税企双方责任,准确、及时办理免、抵、退税,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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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7号
发文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9
实施时间:201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