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发[2010]9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5-24
实施时间: 2010-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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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国税机关为增值税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局(货物劳务税处)反映。
  江苏省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管理,优化纳税服务,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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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doc    
附件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doc    
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十六条中“对纳税人单笔……有效措施。”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或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0-25
实施时间:2011-10-25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二十六条“对纳税人单笔或者月累计申请代开发票金额达到或者超过5万元的,应当及时组织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巡查”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全文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4-4-30
实施时间:2014-7-1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3号对第二十六条中“对纳税人单笔……有效措施。”废止

发文标题: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有效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全文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
发文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6-9-30
实施时间:2016-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