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财综[2010]340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4-20
实施时间: 2010-4-20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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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部门、有关单位,各市本级企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杭州市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并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杭政函〔2009〕181号)精神,对市本级企业自2009年度起实现的国有资本收益按《杭州市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收缴,其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从2010年起施行,其他企业根据情况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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