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在交通运输、建筑安装、饮食行业使用干式水印复写纸印制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1]38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2-26
实施时间: 2001-2-2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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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国税征函[1998]16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干式水印复写纸”的通知,以及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1年税收征管工作要点》第三条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的管理,提高发票防伪性能,有效地杜绝发票填开大头小尾,以及印制、使用、倒卖假发票等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在交通运输、建筑安装及饮食行业对手工填开式发票推广使用干式水印复写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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