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中国电信集团贵州省电信公司电信服务收费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0]13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10-27
实施时间: 2000-10-27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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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县(市、区、特区)地方税务局(分局):
  为加强和规范中国电信集团贵州省电信公司(所属分公司)使用发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六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式样的发票,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的规定,结合我省电信公司营业的特点,现将统一使用“中国电信集团贵州省电信公司电信公司电信服务收费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信服务收费专用发票”)的有关问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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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3:发票使用情况月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