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5]220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5-12-22
实施时间: 2005-12-2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定期定额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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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和使用税控收款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对按照规定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并使用税控收款机的定期定额户,其税控收款机记录数据与核定定额的比对每季度进行一次。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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