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和严格税收票据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函[2002]95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2-6-3
实施时间: 2002-6-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账簿、凭证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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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县(特区、区)地方税务局:
  2002年3月20日至27日省局组织检查组分别对贵阳市、毕节地区、黔西南州2001年度税收执法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上述地区不同程序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受理和上报审批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新《征管法》实施以后,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审批权集中到省级税务机关。此规定在相当部分基层征收单位没有得到认真执行,有的片面地认为自己没有审批权,就对企业的延期缴纳税款申请不予受理;有的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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