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不动产、建筑业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7]17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0-20
实施时间: 2007-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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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6]128号)的规定,地方税务机关应对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实行项目管理。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是指地方税务机关根据不动产和建筑业的特点,采用信息化手段,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以不动产和建筑业工程项目为管理对象,指定专门的管理人员,利用不动产和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软件,对纳税人通过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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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不动产项目情况登记表.doc    
附件2:建筑业工程项目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