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教[2010]34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0-5-11
实施时间: 2010-5-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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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司法局,市电气(集团)总公司:
  为支持地方高等教育的发展,财政部决定在原“中央与地方共建高等学校专项资金”的基础上,设立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印发了《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0]2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规划和2010年度项目预算的通知》(财教便函[2010]66号)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对做好今年的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各主管部门要根据本市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以及高校内涵建设的相关要求,确定所属高校的建设目标以及专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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