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地税发[2008]2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3-29
实施时间: 2008-3-2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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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普通发票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后有关税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省局信息中心已按要求对《税收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了修改,请各地及时到省局FTP(ftp://153.16.16.48/下载/mis相关/最近更新)下载升级程序。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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