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贵州省总工会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黔工总字[2005]32号
发文部门: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 2005-3-30
实施时间: 2005-3-3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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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地、县工会、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省级产业工会:
  现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税前扣除管理的通知》(总工发[2005]9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作如下补充强调,请遵照执行。
  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的基层工会,要督促行政严格按照《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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